一、首次公开发行(IPO);
初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一种企业向公众发行股票的方式。在IPO过程中,公司将首次向公众提供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这种方式使得公司能够融资并扩大业务规模,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参与公司成长的机会。
通常情况下,企业通过IPO向公众发行一部分股票,以筹集资金用于扩大业务规模、开展新项目或进行其他商业活动。公司通常会聘请投行和律师公司来帮助他们准备IPO,以确保IPO的安全、规范和成功。
二、反向收购上市(RTO);
RTO是私营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以便私营公司可以绕过漫长而复杂的上市过程。该交易通常需要重组收购公司的资本化。有时候是相反的,私营公司是由上市公司通过资产交换和股票发行购买的。
三、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
SPAK是一种通过成立上市壳公司并融资,在一定时期内装入优质资产,完成借壳上市的交易方式。在美国主板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纯现金壳公司,通过反向收购实业资产,使其实现美国上市融资。
四、并购上市(M&A);
M&A是指一个私营公司通过被上市公司的并购,得到上市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私营公司的资产得以上市。M&A在特定情况下也属于RTO的范畴内。
五、直接公开发行(DPO);
DPO类似于首次公开发行(IPO),即证券(如股票或债券)被出售给投资者,但与IPO不同的是,公司使用的DPO直接融资,没有投行或经纪自营商的“公司承销”。
六、美国存托凭证(ADR);
ADR是一种可转让证券,代表在美国金融市场交易的非美国公司的证券。许多非美国公司的股票通过美国证劵交易所在美国证劵交易所进行交易,这些公司以美元计价并支付股息,可以像普通股一样进行交易。ADR也在美国交易时间内通过美国经纪交易。ADR也在美国交易时间内通过美国经纪交易商进行交易。